西宁市地税局,加强大企业服务方式初探。
  近年来,西宁市地税局根据省局工作要求,结合重点企业实际情况及行业特点,不断加强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管理与服务,建立重点税源企业管理方法,着重对具有一定资产规模、年纳税50万元以上的企业实施了重点监控。从目前重点企业的管理现状看,只就年纳税5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企业进行了分行业、分地区的监控,并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对大企业的精细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现结合本局税收工作实际,就如何从优化税收服务,提高大企业税收管理与服务质效,以精细化服务促进大企业精细化管理,探讨大企业税收管理与服务的问题,谈一些个人看法。
  一、对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的认识
  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是通过专业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贴近大企业需求,除纳税服务部门提供的点对面公共服务外,更要做好大企业的点对点服务,形成满足纳税人需要的全方位服务的渠道。不仅做好开门服务,更要做好上门服务,从被动服务走向主动服务,同时通过持续推进纳税服务,与大企业建立起信任、互动的税企关系。
  (一)大企业行业特点。一是投资人投资较多,实收资本较大,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较多的机构设置,税源结构具有复杂性;二是销售收入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市场覆盖面广,采购、生产及销售具有规模性;三是企业管理结构较为完备,收入、支出较为规范,内控机制较为健全;四是纳税意识相对较强,财务水平较高,很多大企业配有专门的报税人员;五是税源总量大,经济地位重要,对地方税收收入的实现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大企业服务目的。针对大企业税务管理环节的不同,可以分为税前服务、税中服务、税后服务。其目的是使地税部门能深入系统地掌握大企业的组织结构和生产经营情况、税源变动情况,从而实现集中的、针对性更强的深层次专业化管理,提高大企业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通过全过程跟进方式为纳税人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提高大企业对纳税服务的满意度,增强企业的自我遵从能力。
  (三)大企业服务与管理。大企业服务工作职责包括,承担对大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并受理和回复大企业涉税诉求;通过实施纳税遵从引导、管控和应对,防范和控制大企业涉税风险,承担对大企业的税源监控、风险防控工作。工作目标是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和更加专业的管理;在大企业生产、销售、研发、管理、投资、劳务支付、资金流向等不同的环节产生涉税风险、在发生关联交易、合并重组等重大税务问题时,引导和帮助企业增强防范控制税收风险能力,不断促进大企业税法遵从的自觉性。
  (四)大企业界定范围。 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大企业的范围界定也有差别,但在各地大企业选取对象上有其共同特点,即大企业服务的对象是要能为地方培植税源的企业。在规模上应考虑企业实收资本、年销售收入、年纳税规模等经济指标,在行业上应考虑各地经济结构的不同有所区别,如西宁市可以将工业、房地产业与服务业等行齐头并进,共同作为重点企业进行管理。对于我市现阶段多为挂靠式承包的建筑企业,由于其实体经营规模较小,可暂不列为对象。
  二、西宁市大企业税收征管现状
  (一)政策管理现状。目前,西宁市地税局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部门设在纳税评估处,共有5名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指导和督促全局的纳税评估和重点税源管理工作,涉及的大企业管理主要包括两种类型:一是总局确定的定点联系企业的22户分支机构,以报送报表为主,尚未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服务;二是按照年纳税50万元为标准筛选出地区性重点税源企业,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建筑、金融和电力、制造等行业(今年确定了652户)。从税收收入看,重点税源企业(年应纳税50万元以上)的税收占全局收入比在60%以上;(3)对省地税局确定我局的12户定点联系企业进行走访,建立联系制度,有条件的开设邮箱,受理和答复定点联系企业的有关涉税问题(2011年选择了两户企业进行了试点,帮助企业初步建立了税务风险防控机制,收到较好的试点效果)。总体而言,我们对重点企业的管理仍是属地管理,各区成立了重点税源管理分局,其税源监控方式也主要以税款申报缴纳情况为主,企业给地税部门报送的报表仍然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为主,致使地税部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购销核算、资金使用、等信息掌握较少,难以根据所掌握信息进行全面的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由于各区(县)地税局税源管理部门人员少,税收管理员素质参差不齐,造成重点税源企业税收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工作开展程度、管理水平不能统一到位。也就是说,虽然确定了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管理方向,但实施管理的手段仍相对落后,很多工作依旧停留在表面,强化重点企业税收管理迫在眉睫。
  (二)征收管理现状。目前我局对重点企业的征收管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措施,一是各区县局按照专业化管理的要求成立了重点税源管理分局,对重点税源企业进行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完善企业基本信息,逐步向完整性发展。进一步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并利用VICDP大企业采集分析平台,对部分定点联系企业开始分户建立了相关涉税信息电子档案。二是结合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特点,逐步加强税收分析,完善管理措施,征管水平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主要是借助征管软件中的申报数据,结合采集到的生产经营相关信息,分析税收增减变化的原因、税负情况,及时掌握重点企业税源变化动态,及时善管理措施。三是加强纳税评估与日常管理,对纳税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防止税收流失保证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四是做好个性化纳税服务,及时回应重点税源企业的涉税诉求,为其提供更有针对性的税收服务,及时开展税收政策宣传,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发展,纳税人纳税遵从度进一步提高。那么对大企业税收管理与服务最根本的要求是什么呢?关键就是要做到两个精细化:即精细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以精细化服务促进大企业精细化管理。
  三、大企业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是大企业管理的范围和服务标准尚未界定。2011年,西宁市年缴纳地方税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89户,共实现地方税收117380万元,占全年重点企业入库税收的64.52%,占全部入库税收的34.32%;而其纳税户仅占重点企业纳税户的16.18%,占全部企业纳税户的0.66%。根据西宁市地税征管工作现状,对西宁市地税部门的大企业可以年纳税500万元以上为主要条件,辅以实收资本和收入规模等条件,确定本级大企业标准,进行专业化、精细化的管理和服务。
  二是缺乏专门的大企业管理机构。省、市局没有专门的大企业管理机构,重点税源管理由纳税评估处兼任,但重点税源企业与大企业的异同并未明确,其管理和服务的效果不尽如人意,与基层的协调也不够顺畅。
  三是大企业税收管理人力资源匮乏。基于目前部分税收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尚未达到大企业管理水平,完全胜任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人员较少,管理力量明显不足。另外,由于大企业内控管理环节多,业务量大,管理的信息化程度要求较高,能够深入企业财务检查各项内容的管理人员亟待增加。
  四是大企业管理手段较为落后。目前我们的管理中,大企业税收管理平台尚未建立,大企业数据分析机制也未健全,信息渠道不畅通。对大企业的管理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企业信息资源的掌握,税源管理部门只能依据征管软件和企业自行申报获取信息,信息不全面,仅依据征管软件和“一户式”征管资料上的信息开展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难以保证工作质量。另外,大企业出于保密等方面考虑,在对外披露信息时十分谨慎,税务机关需要掌握的资产、核算等信息不予提供或需要经过一定的内部审批程序方可提供,信息的及时性难以保证。一些大企业能够出具的财务报表最多可达上百种,但只给税务机关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再就是,企业的所有核算单位并非都在一个税务部门管理,无法掌握整个企业财务核算的全部情况。目前税务机关获取信息的*10途径就是企业自行申报,这些经过加工的“二手”信息,还存在是否真实准确的问题,依据这些信息开展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结果可以想像。
  五是信息平台不对称。由于大企业目前普遍使用财务软件,所用财务软件又基本都是自行开发设计,税收管理员难以对这些财务软件的功能进行深入了解,从而不能做到有效的监管。如供电、电信、银行采用的软件和一般企业的财务软件还是有着很多区别的。由于不具备软件专业知识,对企业的软件了解不深入,因此基层税收管理员对于企业的物流、资金流等管理存在困难。
  地税征管系统虽然实现了全省联网,但征管软件和税企数据交换平台在税源分析方面还很不完善,如:征管软件只能记录日常征管业务操作,无税源分析、纳税评估的功能;没有登记总、分、子公司、关联企业之间的关系,因此也无法对关联企业进行监控;企业的财务数据无法读取,企业的海量信息无法充分运用等。
  四、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建议
  (一)明确大企业管理标准。针对目前的大企业管理状况,建议成立大企业税收管理处,理顺工作流程。尽快明确西宁地区大企业管理标准,有助于开展有针对性的大企业服务、管理,实施科学高效、统一规范的专业化管理。地税部门应结合大企业管理特点,从规范岗位设置、人员配置、业务流程入手,加强岗位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大力推行网上认证、网上报税和网上申报,将申报征收环节前移至企业端,充分发挥好企业自主申报纳税意识。将纳税服务、税政法规、收入核算、税源管理等部门进行整合,按照信息采集、审核评析、调查核实三个环节设置管理流程和岗位,从而建立起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机制;确定具体的操作规范,将大企业税收业务按工作内容、业务流程、工作规程、工作标准、完成时限等内容进行明确,提高管理效能。
  (二)践行风险控制理念。风险控制是现代企业强化内部管理的重要内容。地税部门应积极引导企业把降低税务风险作为企业内控的重要目标之一,合理设计税务管理流程和风险控制方法,以有效提高大企业的税收遵从度和纳税规范度,避免征纳双方无谓失误而加大涉税风险。
  1.地税部门应将管理重心适当前移,变事后管理为事前引导,充分利用大企业的纳税遵从愿望和内部控制要求,一方面,加大对企业的政策辅导和培训,尤其是需求互动式和案例剖析式的深层辅导,有针对性地对税收政策变化和热点业务问题进行强化培训,提高税法透明度,尽早发现和预防税务风险。另一方面,构建畅通的税企沟通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资源,通过12366热线、纳税服务网站及互动性的论坛、QQ群等,为企业排忧解难。避免出现应纳税而未纳税或少纳税等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现象,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等处罚,导致税务风险。
  2.地税部门应以建立风险评估指标体系为重点,如宏观税负指标、结构性税负指标、从量性税收指标、税收成本指标、以及税收征管质量水平等方面的指标,形成风险预警系统,以期尽可能准确地反映税收风险的真实状况,找到风险点。其次,应以加强管理为着力点,进一步规范财政分配体制,降低制度性风险;加强队伍约束监督,应对执法风险;加强稽查处罚,遏制税收风险;改进纳税评估,预防税收风险;建立应急机制,应对突发性风险;加强税源管理,监控税收风险。同时,要对防范机制、防范效果进行评价分析,评估运用风险管理方法取得的结果与预期目标的契合程度,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达到为大企业防范、抵御、应对、化解风险之目的。
  3.注重评估与检查的有机结合,通过测评企业涉税内控机制,分析企业不遵从税收风险的几率和分布情况,利用评估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入户检查。此举既可提高工作效率,也能*5限度地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同时,地税部门还可以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配合中介组织进行风险评估。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性、公正性,不受税务机关和企业的影响,有从业规则和行业约束力,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能力高,专业性强。因此,税务机关可以通过中介组织做好大企业的税收风险评价,及时发现和完善风险预警和应对机制。
  (二)强化信息管税力度。搭建运行平台,强化数据分析,疏通税源信息渠道,尽快实现网上申报。税源信息的收集和分析是大企业税源管理的重要途径,为满足开展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的需要,根据行业设定企业信息采集项目,把涉及企业组织机构、生产经营、关联交易、资金流等方面的信息通过税企数据交换平台汇入征管信息系统,同时建立与国税、审计、工商、银行、等相关管理部门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制度,利用相关部门的管理信息资源,丰富税源管理信息库。
  1.建立统一的大企业税收管理平台。面对大企业的高度信息化,没有相应的管理信息平台就难以实现有效管理。目前,地税系统虽然实现了区域联网,但征管软件在税源分析方面还有不少需要完善的功能。如:综合征管软件只能记录日常征管业务操作,税款缴纳情况,无税源分析、纳税评估的功能;因此,建立大企业税源管理和分析平台十分必要,也是实现集中管理的有效手段。
  2.大企业管理平台内容应完善。建议增加:大企业组织机构、关联企业的基础资料;大企业申报资料,从而实现汇总申报数据与所属单位申报数据的比对;与大企业财务软件的数据接口,便于从财务软件中提取数据;外部信息资料;大企业分析预警指标等,可以通过扩充税企数据交换平台功能和征管系统逐步实现全面直接采集企业涉税信息,有效解决信息数据采集难的问题,同时,尽快实现网上申报。
  (三)建立数据分析机制。对企业信息资源的掌握和分析是大企业税源管理的重要环节,若能充分利用税企数据交换平台收集信息资料,就能进一步加强税源变动情况分析,及时调整税源监控管理措施,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地税部门在推进税收管理科学化、专业化、精确化的基础上,要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以纳税评估和防范税收风险为主要手段,在全面掌握大企业基本信息的情况下,注重提高税务人员的数据分析能力,重点要培养财务数据的读取、运用能力,以及对企业海量信息的分析能力,强化大企业的物流、资金流动等动态信息的监控分析,综合评价大企业的生产经营、营销核算、资金运用和纳税能力,防范关联企业税收转移,科学预测税收收入,提高大企业的纳税申报质量,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切实发挥信息管税的作用。
  (四)推行个性化服务措施。有针对性地深化纳税服务,满足纳税人的合理需要,增强主动为企业服务意识,推行以个性化服务为主的纳税服务工作,切实解决好企业提出的涉税诉求。各级地税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征管状况,确定本级大企业定点联系企业,制定《大企业定点联系制度》,分企业建立服务小组,可以采取局领导定期走访、大企业管理人员逐户走访、举办税企座谈会征求意见、在外网专设邮箱及时沟通等措施,*9时间了解定点联系企业的涉税需求,并制定相应的服务改进措施。同时,将涉税诉求、涉税风险防控、政策支持等明确为服务重点,在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涉税审批、政策执行等各方面,着力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在此基础上,以《涉税诉求申请表》、《税收政策征求意见表》及《风险提示和税收管理建议书》为载体,征求定点联系企业意见建议;也可利用短信和电子邮箱等,及时发布*7税收政策。此外,应为定点联系企业建立分户档案,详细记录企业基本情况、涉税诉求、内部协调处理结果和个性化服务举措,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通报,不断提高为定点联系企业服务的水平。
  (五)充实税源管理力量。一些综合类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复杂,要求税收管理人员必须精通税收政策,掌握企业财务、资金运作、生产经营等方面知识,具备不断学习、吸收和运用国家相关税收法规的能力。因此,在人员配备上,应增加人员编制,通过调配、培养、引进等方式,配备一些专业人才,提升整体队伍素质。同时,在现有条件下,加强专业技能岗位培训,针对大企业的特点,重点培训财务分析、会计电算化等方面的内容,特别是要熟悉大企业财务软件的操作,以提高电子查账的能力。
  文章来源:西宁市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