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4日消息,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决定取消和下放58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9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8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另建议取消和下放32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和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将7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
  其中,取消的涉税事项包括:
  1、在营企业完成改组改制、符合豁免条件的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历史欠税豁免审批;
  2、葡萄酒消费税退税审批;
  3、销货退回的消费税退税审批;
  4、出口应税消费品办理免税后发生退关或国外退货补缴消费税审批;
  5、收入全额归属中央的企业下属二级及二级以下分支机构名单的备案审核;
  6、汇总纳税企业组织结构变更审核;
  7、以上市公司股权出资不征证券交易印花税的认定。
  文章来源:乌鲁木齐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