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地税局,全面推广“一窗式”纳税服务落实“两集中两到位”。
  10月28日,银川市地税局召开“一窗式”纳税服务暨落实“两集中两到位”现场推广会,自治区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建民,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甫明,区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兼银川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晔到会并讲话,区局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银川市局班子成员、各科科长及各基层局局长、法规科长、征收所所长等共80余人参加了推广会。
  与会代表先后来到永宁县地税局和兴庆南区地税局,实地观摩两个局开展“一窗式”纳税服务暨“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试点情况,听取了银川市局及两个试点单位作的交流发言,区局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对试点工作作了点评。随后,银川市地税局正式发出通知,要求在全系统全面推行“一窗式”纳税服务暨“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改革,并于12月1日前全部落实到位。
  “一窗式”纳税服务暨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情况
  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甫明在讲话中对银川市地税局开展的“一窗式”纳税服务暨“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改革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市局党组高度重视,落实区局要求行动迅速;试点工作起点高、定位准、考虑全,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工作中勇于创新,将改革精神贯穿始终;试点工作顺利成功,改革效果初步显现,基本上实现了区局党组的改革意图,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一窗式”服务和“一站式”审批打下了坚实基础。从试点单位看,办税流程、审批时限均压缩了70%以上,不仅实现了自治区党委李建华书记提出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时间“两个减一半”的目标,也全面完成了国家税务总局县级纳税服务规范(1.0版)确定的工作目标,可以说“一项改革、两项成果”。希望银川市继续努力,进一步做好在全市地税系统的推广工作。沈甫明还对全区地税系统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在改革实施的关键点上做到位;二是按照区局要求,明确部门职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三是上下联动,精心组织,做好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做好行政审批后续管理和考核工作。
  区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建民用6个字高度概括了银川市局推行“一窗式”纳税服务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称赞银川市局“干得好”。他说,打造“两优税收环境”,银川市局敢闯敢干,在推行“一窗式”纳税服务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方面走在了全区前列,趟出了一条路子,为全区地税系统指明了方向,树立了信心。希望银川市局“接着干”,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积累经验,为在全区推广奠定基础。他说,创新无止境,改革无止境,“一窗式”纳税服务暨“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改革要更加符合实际,贴近纳税人,努力打造真正意义的“在西部*3、比东部更优”的良好税收环境。
  文章来源:宁夏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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