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地税局,加强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管理见成效。
  自2014年起,平罗县地税局从加强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精细化管理入手,核查税源基础数据,建立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源档案,加强信息管税,有效提高了税种管理质量。截至4月30日,该局已入库土地使用税4631万元,同比增长28.75%,增收1034万元;入库房产税681万元,同比增长41.29%,增收199万元。
  该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房产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将已投入使用尚未结算或结转的房产征收房产税以及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等作为重点核查对象,明确了应纳入房产原值土地价款的计算口径范围。同时配套印制了《房产税税源登记表》《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登记表》,详细列明了自有土地、租用土地和免税占地等项目,确保核查项目口径一致,便于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对有土地使用权的,核对土地使用证信息;对承租土地的,核查出租合同。在核实准确后,现场填写税源登记表并由纳税人签字盖章确认。在此基础上,逐一比对《土地使用税税源底册》、税务登记环节《房产、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及纳税申报环节的各项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文章来源:宁夏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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