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局,采取四项措施强化新民居建设项目征管。
  一是强化宣传。印发新民居建设税收政策指导手册,深入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工地普及税法知识,答疑释惑,协助企业进行纳税辅导,提高纳税遵从度。
  二是全面摸底。以村为单位,以项目为主线,对全县范围内新民居建设项目进行“拉网式”盘点,全面掌握项目开发单位、建筑面积、投资金额、销售情况等相关数据,建立档案;加强与房管、国土、工商、规划等部门的联系,及时进行信息比对。
  三是规范征管。抽调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不定期深入施工现场实地巡查,掌握项目建设动态情况,及时更新相关资料,发现问题早检查早落实。
  四是抓好稽查。组织约谈房地产企业相关人员,核算税款金额,明确办结时限,对发现问题的项目进行重点稽查,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截至目前,该局共入库新民居建设项目税款265万元。
  文章来源:石家庄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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