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石家庄市稽查局采取五项举措提升稽查工作质效。
  一是积极创新,稳步推进现代化稽查模式。探索一级稽查管理模式,上收县级选案权和重大案件审理权,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加强选案与税源监控部门的互动机制建设,主动承接推送案源。积极开展电子查账和审计式稽查,探索实施“黑名单”制度。
  二是完善机制,不断提升稽查工作质量。加强案件取证工作,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保案件执行到位。严格落实一户一建议,强化案例分析,不断促进稽查成果转化。采取案卷评选、入户延伸复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案件复查工作,不断提高稽查案件质量。
  三是突出重点,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认真完成省局指令性检查计划,明确大案要案指标,加强工作指导和考核。加大案件曝光和公告力度,充分发挥稽查震慑作用。
  四是规范执法,加大稽查执法力度。认真组织税收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和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工作,加强举报、督办和协查案件管理;积极配合省局直查工作,坚持稽查执法与稽查服务并重,坚持依法、规范、文明稽查,重视纳税信用等级应用。
  五是强化管理,努力提升稽查队伍素质。抓好稽查业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以查代训、岗位练兵等形式,提高稽查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努力打造政治合格、业务过硬、善于吃苦、敢打胜仗的稽查队伍。
  文章来源:石家庄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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