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全区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近日在银川举行。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总结回顾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4年工作任务。派驻自治区地税局纪检组长虎跃峰作题为《围绕中心任务,强化执纪监督,为全面推进地税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证》的工作报告,自治区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建民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王建军应邀到会指导。区局领导毛宏业、李戈、张龙、沈甫明、马新华、张兴华出席会议,区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直属单位、各市、县(区)地税局主要负责人及纪检组长、监察室(科)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2013年,全区地税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决贯彻自治区和国家税务总局决策部署,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若干规定,大力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大作风建设力度,深化税收“两权”监督制约,严格管理,严明纪律,为全面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提供了有力保证。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贯彻落实。区局党组及时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2013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穿到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实施“三分三网”工作法,按照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分项落实的原则,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坚持突出重点、落实到位,将8类26项主要任务分解到班子成员,明确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各级地税部门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贯彻落实力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税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有的基层地税机关还与干部家属签订了《家庭助廉协议书》,与辖区企业签订了《税企廉政公约》,进一步健全了内部责任网络、家庭助廉网络和外部监督网络。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以传达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以及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等上级主要会议精神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采取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干部学习班等方式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和形势教育;以廉政谈话等方式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对11名新任副处以上干部和1名县局一把手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区局与自治区纪委、文化厅联合主办编排的廉政话剧《铁肩》在全区巡回演出,反响很好。区局还编印了以党纪条规、警示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教育读本》作为日常廉政教材。各级地税部门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融入到“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中,把党纪条规作为税务干部应知应会必须培训的内容。注重做好重大节假日前的廉政提醒,重申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围绕“六个一”主线,广泛深入开展了“学党章、守纪律”集中教育活动,全系统共举办学党章专题学习班26场次,各级主要领导讲党课19 场次,共有 130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了集中学习。
  ——贯彻八项规定和各项禁令成效明显。区局党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若干规定,制定了《自治区地税局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坚决落实,率先垂范。派驻纪检组转发了《自治区纪委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若干规定典型问题的通报》,重申了中央、自治区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贺年卡等物品、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事宜借机敛财等一系列制度禁令,督促各级地税机关认真落实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明确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提倡发短文、开短会、讲短话,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简报。一年来,“三公”经费降低10%,综合性会议减少48%,工作简报减少65%,干部群众反映良好。
  ——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积极参与“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在依法履职、公正执法、政务公开、作风建设、服务群众和廉洁自律等6个方面开展自查自评,自评满意率均达95%以上,区局在全区综合评议中取得了第三名的优异成绩,各市、县(区)地税局在当地评议活动中也取得了较好的名次。委托第三方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活动,通过对全系统21个地税局、46个办税服务厅和7000户纳税人的综合调查显示,纳税人综合满意度提高10.36%,办税服务厅满意度提高了24.6%。认真开展会员卡清退专项工作,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和128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会员卡零持有报告。各级地税部门主要领导主动走进“政风行风在线”和“行风面对面”直播间,及时解答纳税人反映的涉税问题。聚焦反对“四风”,广泛深入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形成了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努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开展对执行《自治区地税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个人收入申报制度的落实,全系统99名处级干部和21名基层局长按时上报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58名处级领导干部和253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继续做好对政府采购、干部选拔任用等有关事项的监督。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和结构性减税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10个税收执法单位进行了重点督察。突出对改进作风的监督检查,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若干规定”和《自治区地税系统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若干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抽查和督办。
  ——查办案件工作进一步加强。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贯彻关于加大案件查办的有关要求,注重信访举办件的初步核查,共对17个举报信件和举报电话所反映的问题按程序进行了调查核实和处理。对4名基层领导干部给予诫勉谈话,对2名违反有关纪律的干部进行了问责,对1名违纪违法干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1名违纪干部给予了政纪处分,对1名违规占用统购住房的干部下发了限期退还住房的通知,对1名违纪的助征人员给予辞退,对在互联网上发生的1起有损地税形象的网络舆情事件进行了及时查处。
  ——纪检监察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积极融入“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中。区局纪检组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纪检监察工作交流,强化学习培训,推进各项工作。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对21个县(市、区)地税局的行政与监察科进行了分设,在自治区地税局四个直属单位全部设立了监察科,配备了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切实提升了全系统纪检监察队伍的综合能力。
  会议强调,2014年反腐倡廉建设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三次全会和国家税务总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勤政廉政观念,严明各项纪律,深化作风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围绕税收中心,强化执纪监督,努力取得的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按照这一要求,全系统要在区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强化监督,狠抓落实,强化保障,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一要严明纪律执行,确保重大决策落实;二要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勤政廉政观念;三要深化作风建设,推进党风政风行风进一步改进;四要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五要强化风险防控,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六要严肃查办案件,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七要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职能力。
  自治区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建民在讲话中指出,做好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推进地税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各级地税机关要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把思想统一到自治区纪委和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全局工作更加重要的地位上来。各级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以“最严格的标准守纪律,以钉钉子的精神改作风,以零容忍的态度惩腐败,以全方位的举措抓预防”,不断推动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完成各项任务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首先,要严守政治与行政纪律。地税部门是行政机关,干部队伍党员占多数,作为党员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行政纪律是基本要求。遵守政治纪律核心就是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遵守行政纪律就是要遵守以公务员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与行政纪律的责任,要在思想上始终同区局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区局党组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各级党组要切实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对大是大非问题要有坚定立场,对背离党性的言行要有鲜明态度,不能听之任之、置身事外。在工作上,要讲政治、顾大局,用制度规范工作行为,规范权力运行,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各级干部要从遵守上下班纪律、加强实绩考核等细节做起,切实形成讲规矩、听招呼、守纪律,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工作机制。
  其次,要严明组织纪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的组织纪律。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各级地税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在“三个必须”上下功夫,即必须在增强党性上下工夫,要践行入党誓言,牢记党员身份,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意识,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必须在加强组织建设上下工夫,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党的各级组织,选准配强党务干部,加强培训,增强开展党务工作的能力,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全力提升党组织的建设水平,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战斗堡垒作用;必须在严格管理执纪上下工夫,要健全和完善党员管理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加强对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真抓敢管,敢于板起脸来批评,有纪必执、有违必查。
  第三,要严明人事纪律。最近,中央修订下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各级党组和人事部门既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严格按照规定的用人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办事,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还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严格把好廉政关,认真调查核实人选对象的有关问题反映,查阅和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深入考察了解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各级要坚决地贯彻落实,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好用好干部,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要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跑官要官、违规用人、说情打招呼等问题。要建立倒查机制,对违反规定用人等失职渎职行为,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
  第四,要严肃财经纪律。地税系统是垂管部门,经费比较宽裕,财务管理工作量大、要求高、风险点多,为此,区局出台了一系列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也加大了内部审计力度。虽然,从目前的督察审计情况来看,还没有发现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但是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想象是存在的,绝不能掉以轻心。从近年来的违纪违法案件来看,一些干部走上犯罪道理,绝大多数是不遵守财经纪律引发的连锁反应。因此,各级都要牢固树立“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的意识,全力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始终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要加强审核把关,严格“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扎实开展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基本建设以及“小金库”的专项治理。各级地税机关要严格执行自治区规范的津补贴政策,严禁弄虚作假和以各种名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同时,加强内部审计,及时纠正财务管理中不规范的问题,健全制度,堵塞漏洞,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马建民强调,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必须抓住作风建设这个根本。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区地税系统在改进作风方面下了很大功夫,也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各级地税部门和干部作风明显好转。但是要清醒的认识到,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必须经常抓、长期抓。
  一是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规定和禁令。党中央在贯彻群众路线、整治“四风”问题上不断亮剑出招,虽属小切口,打开的却是大局面。各级地税部门要把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规定和禁令作为铁的政治纪律,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持之以恒、一抓到底,一步一步抓管理,一层一层抓监督。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压缩会议、精简文件,清理评比表彰项目,规范公务接待、规范车辆管理、规范公务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决不能不以为然,心存侥幸,要把落实各项禁令作为转变作风的标杆,以实际行动推动各项规定的有效执行。
  二是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区地税系统作为*9批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活动各项任务虽然已经完成。但一些不良作风滋生的土壤并没有彻底铲除,一些作风建设上的顽疾仍没有找到治本之策。作风建设要在经常抓、长期抓上下功夫,要做到思想上不放松、标准上不降低、力度上不减弱,不断巩固扩大已有成果,使“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确保改进作风的各项工作行之有效、行之久远。
  马建民指出,地税系统全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坚持预防和惩戒两手抓。一要加强廉政教育。要大力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中国梦教育,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用党的优良传统强化作风,用党的纪律规范行为。要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价值判断力和道德责任感,使之成为大家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要大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在其位、谋其政”,恪尽职守,履职尽责。要大力开展廉洁自律教育,引导广大地税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以《党章》为“镜”,经常照一照自己的思想,以《廉政准则》为“尺”,经常量一量自己的行为,切实将各项制度规定当作高压线,在任何时候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
  二要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因此,要更加注重制度保障,建立健全真正“管用的”“管得住”的制度,要以全面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自治区《实施办法》为总揽,研究制定地税系统的配套办法,修改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制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同时,要抓好对制度的执行,使制度真正发挥效果。不能让制度成为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风一吹掉在地上的“纸枷锁”,而要成为让依法守纪者拍手称快、让心存侥幸的引以为戒、让违法违纪者畏惧胆怯的“高压线”。
  三要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重点抓住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甚至阳奉阴违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维护政治纪律的严肃性。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落实《地税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规范决策行为,提升决策水平。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强化任中和离任审计,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实施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为广大纳税人行使监督权创造条件,要加大对县区局长、税务所长、稽查干部等关键岗位和税额核定、税收减免、税务稽查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权运行。要大力深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查找廉政风险,真正把那些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找出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体系,构建全覆盖无缝隙的监控网络,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要充分发挥科技防控的作用,确保权力的规范行使,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地税工作的有效融合,整体推进。
  四要加强问责惩戒。各级党组要站在提高党的威信、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高度,进一步坚定与腐败问题作斗争的决心和信心。及时的惩治能够避免小错变成大害,避免干部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严肃的处理能够对有不良倾向的干部形成震慑,对其他干部进行警示,充分体现制度的刚性,达到处理极少数,保护大多数的目的。要正确认识惩治和保护干部的关系,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戒腐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不断增强惩治的震慑力。对吃一点、拿一点、慢一点、拖一点之类的小事情要高度重视,做到早提醒、早处理、早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祸,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
  马建民强调,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事关全局的综合性工作,是各部门、各单位的应有职责,必须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地税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各级地税领导班子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将反腐倡廉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放在突出位置,纳入地税事业大局,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各级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认清自己承担的政治责任,切实履行*9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问题亲自督办,带头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班子其他同志要在职责分工范围内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确保干部队伍不出现问题。
  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党组负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负监督责任,这并不是说纪检部门的责任小了、工作少了,恰恰相反,纪检部门的责任更重、要做的事情更多了。系统内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适应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明确职责定位,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充分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既要敢于监督,又要善于协调。要当好党组的参谋助手,引导广大地税干部和各职能部门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来,协助领导班子开展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要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锻炼,做好对反腐倡廉形势、税收工作形势的分析把握,不断提升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为更好地履职尽责打牢基础。各级党组要重视、支持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为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把党性好、能力强、作风正、威信高的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岗位上,为提升工作水平打牢基础;要落实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经济、政治待遇问题,为他们大胆履责、放心履职解除后顾之忧。
  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组的主要责任,是一项全局性工作,涉及到税收业务的方方面面,必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级党组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积极作用,严格执行“一岗双责”,把反腐倡廉的要求落实到人员管理、制度制定、业务开展、检查督导等各个方面;要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构发挥职能,对人财物管理及行政审批等重要工作要引入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要充分发动广大地税干部,引导他们认清腐败行为对事业、对集体、对家庭、对个人的严重危害,促使他们主动自觉地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来,更加坚决地与各种消极腐败作斗争,真正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协调、其他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依靠群众参与支持的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保证。
  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毛宏业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银川市地税局局长张晔、区局直属局局长杨海生和吴忠市地税局纪检组长李自霖先后在会上作表态发言。
  成功的花,人们只惊慕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
  文章来源:宁夏地税局官网

 

 高顿网校官方微信
扫一扫微信,关注*7财经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