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服务局,出实招落实效,深化首问责任制。
 
  自国家税务总局启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来,纳税服务局全面落实税务总局首问责任制要求,拓展首问责任外延,强化过错责任追究,切实提高服务质效。
 
  一是修订首问责任制度,明确首问责任落实机制。将落实首问责任制度作为推进纳税服务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工作,认真修订税务机关首问责任制度,并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明确了首问责任人、办理程序、办理标准、岗位职责、处理方式、沟通协调、后台支撑和责任追究等内容,严格防范“吃拿卡要”等为税不廉行为的发生。
 
  二是规范办税服务行为,创新首问责任落实方式。要求办税服务窗口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工作要求办理涉税事项。首问责任人接受纳税人来电、来访时,要礼貌热情,认真听取和了解纳税人的需求,遵循首问必办、依法服务、全程跟踪、限时回复的原则,及时引导纳税人办理相关事宜。各部门要加强前后台业务衔接,保证首问责任人按规定的时限回复纳税人。
 
  三是加强日常监督考核,保障首问责任落实质量。将首问责任制度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同时向纳税人公开监督投诉电话,并在醒目的位置放置意见箱、意见本。对自觉遵守首问负责制、主动热情帮助纳税人解决问题的首问负责人和有关承办人员,给予表扬鼓励;对办事拖拉、推诿或刁难纳税人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严肃处理。
 
  小编赠送名言: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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