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稽查局牢固树立“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的工作理念,大力推行“阳光稽查”税务稽查服务模式。
 
  一是做好查前辅导。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教育为先导”的原则,通过召开自查动员会的形式,向企业宣传税收法规政策,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出的问题,依法实施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对检查企业实施查前预告,告知其稽查时间、需准备的资料等。利用税法宣传月、税企座谈会的时机,开展行业风险警示教育专题宣讲,加强对企业正反面典型案例宣传,帮助企业提高规避涉税违法风险能力。
 
  二是规范稽查执法。通过实施科学选案机制,加强对选案的管理,提高选案的针对性和准确性,避免选案随意现象出现。实行稽查约谈,加强税企沟通,充分听取被查企业的陈述、申辩。深化完善制度体系,规范稽查各环节、各岗位的工作行为,以规范的税收执法行为保证税收法律法规落实。落实每周案情调度制度,对检查行为实行动态管理,及时了解检查进展,随时监督稽查人员行为。落实集体议案、集体审议制度,保证案件查处的公平性、公正性。
 
  三是强化查后服务。采取电话和上门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查后回访,听取被查单位对稽查工作和稽查人员依法行政、文明稽查、廉洁办案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稽查人员执法情况,解决企业疑难纳税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领导班子带队定期深入企业开展税收调研,了解纳税人合理需求。同时针对被查企业情况,辅导企业进行账务调整,提出财务、管理等方面改进建议,引导其规范核算、依法纳税。
 
  认识到宽恕的益处。研究表明,懂得宽恕的人精力更旺盛,食欲更好,睡觉更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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