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8日,第四稽查局组织召开了行政处罚听证会,通过公开听证,保障被检查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执法的公开透明。此次听证会由该局审理科主持,沈阳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代表及案件检查人员参加,同时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及其他企业代表进行了旁听。
 
  一是高度重视,准备充分。会前,主管局领导听取了案情汇报,与相关科室认真分析案情,提出了严格依法审理、缜密组织听证、规范听证程序的要求。同时该局针对听证会的内容、形式、案由等基本情况发出公告,邀请企业代表参加并给予监督,分别向申请人、被申请人送达了《行政复议听证通知书》和《送达回证》,告知其相关的义务权利。
 
  二是组织严密,程序严谨。此次听证会通过身份调查、双方陈述意见、质证与辩论和签字确认四个环节,采取质证与辩论相结合的方式,由案件检查人员陈述当事人的违法事实,相关证据和处罚使用的法律依据,同时听证申请方也陈述了自己的意见,整场听证会程序严谨、组织严密,规范有序。
 
  三是公平公正,效果明显。进一步明晰了案情事实,弥补了书面审理的局限性,体现了案件检查的公平公正,同时通过旁听案件检查人员与企业间质证及辩论的过程,使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企业的依法纳税意识得到提高,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税务稽查的严肃性。
 
  没有礁石,就没有美丽的浪花;没有挫折,就没有壮丽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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