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地税继成功创建昆明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后,再接再厉,以创建省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抓手,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是坚实基础,强化领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该局建立健全了案审委员会、行政审批工作领导小组、规范性文件清理领导小组、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减免税审批领导小组和桥头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等多个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将依法行政工作与组织收入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规范行为,完善制度。该局制定了《富民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富民县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设置方案》、《富民县地方税务局转发云南省地方税务系统税收执法考核评议暂行办法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工作文件的通知》等文件,县局共设置执法岗位78个;整理了行政处罚事项47项、行政征收事项7项、行政强制事项2项;重点细化了税务登记管理、税务资格认定管理等七个方面的55项业务。依法界定了岗位权限与职责,明确业务流程,做到权、责、行统一。
 
  三是民主决策,公开程序。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办法,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决策和行政管理事前征求意见,事中完善调整,事后回访反馈的机制,研究制定了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议事规则,通过地税门户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示各项税收政策及服务指南;在办税服务厅,设立涉税信息公告栏,安装电子触摸屏,及时发布各类重要涉税信息,公布办税事项、办税流程;印制了事项办理流程图、便民服务卡,向公众公布涉税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办理程序、收费标准等,做到了流程上墙、服务卡到户。
 
  四是优化审批,提升服务。该局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提升依法行政的突破口,切实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力度,行政审批项目得到了大幅压缩,审批流程得到了不断优化。目前该局仅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项(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6项(征收方式审批、减免税审批、税务登记审批、退税审批、延期审批、资格认定审批);涉及管理服务内容2项(发票领购资格的管理、使用税控装置的管理)。其他税收执法项目按照现行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由审批类调整为备案类。并将《外来经营税收管理证明》管理、发票销售管理、申报审核管理等多个行政管理项目前移到办税服务厅,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一窗式服务,多元化、综合性服务方式,极大减轻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提高了服务层次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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