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高新区与国开行宁波市分行、宁波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棚改项目贷款合同,合同金额18亿元。首批资金已于9月底到位,这标志着我区利用国开行棚户区改造“统借统还”贷款政策的融资工作开始运行。获得此次资金支持的项目具体为高新区梅墟北区安置房和滨江安置房二期等棚户区改造项目,目前可享受基准利率下浮、贷款期限长、免担保等一系列优惠政策。鉴于高新区有大片老旧住宅亟需改造的实际情况,去年以来,我区紧紧抓住国务院赋予国开行支持棚户区改造的有利政策,多次和国开行宁波分行沟通衔接,最终国开行同意将我区纳入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实施范围。棚户区改造是关乎高新区民生和发展的重大政治工程,也是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重要的突破口。本次项目的启动将有效改善区内居民的住房条件,缓解城市内部二元矛盾,提升高新区的综合承载能力。
  文章来源:宁波财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