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财力增长机制。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带动社会资本和各类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参与美丽婺城建设,落实有关生态税收政策,积极发展环保社会公益基金。二是整合各类专项资金。紧密结合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重点,合理调整和整合各类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建立环保资金使用绩效评估考核机制和专项审计制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三是探索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创新发展林权、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绿色金融产品,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加强美丽婺城建设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加快发展直接融资,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美丽婺城建设融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