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整合资源,做大做强国资运营公司。重组国有资本运营主体,将城市投资、工业投资等六大国有公司整合到县国资运营公司,对较小的国有公司进行清算、整合或转让;拓宽国有公司经营矿山、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养老地产等业务,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投资与被投资的关系。二是理顺关系,增强投融资能力。完善国有公司管理体制,将县属国有公司划为经营类、建设类,实行分类监管;建立权责利相统一的融资模式,实行国有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统一调剂,盘活闲置沉淀存量资金,降低财务成本,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完善措施,构建规范高效投融资平台。创新融资方式,加强项目谋划,扩大融资渠道,加大对PPP模式项目的融资力度;将国有产权逐步纳入国资运营公司,实行资产资源集中管理;建立偿债保障机制,科学确定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加强政府债务管控,统筹债务收支,建立稳定的还款机制和风险预防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