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争资引项畅通渠道。积极做好水利项目对接,灵活运作,成功将49个项目列入中央实施计划,26个列入省级计划,争取中央及省补资金2.2亿元。二是开辟信贷融资绿色通道。对县财政一次性配套难度较大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充分发挥水利基础设施投资平台作用,采取多种方式与金融机构合作,先期使用信贷资金推动水利工程建设,县财政在每年预算中有计划地分期归还,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三是拓宽资金整合有效途径。发挥项目集结效应,用活、用足财政资金。结合涉农项目,配套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结合“美丽乡村”、“生态县建设”、“一事一议”公益事业等项目,配套推进“清水绿廊”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