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行项目计划管理。根据“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的原则,由财政部门会同发改部门于每年11月底编制下一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和投资资金计划,征求各方面意见后于12月底前报区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同时,实施项目储备库制度。二是突出重点环节控制。落实项目资金,做好资金来源审核工作。加强项目投资控制,委托中介机构对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图预算(标底)进行审查,遵循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原则,做好项目预算审核工作,努力降低工程造价。三是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严格遵守“专款专用”原则,按照年度资金计划及建设内容、合同约定和工程建设进度审核拨付资金。同时,建立政府投资项目执行情况报表制度,凡已下达政府投资计划的项目,项目单位须按要求定期填报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进展、资金到位、资金使用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