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开展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琼财非税〔2014〕1013号)和《关于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琼财非税〔2014〕1014号)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清理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三亚市财政局于8月1日-8月20日开展全面的行政性收费清理检查。本次主要检查是否存在未经省级以上财政、物价部门批准,擅自设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对已明令取消和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仍继续收费;违规收费;将行政事业性收费或已明令取消的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强制征收等问题。目前我市有行政事业性收费70项,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41项,近两年来已根据全省工作要求取消了9项收费。经检查各执收单位报送的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文件资料和抽查部分单位,各非税收入执收单位不存在未经省级以上财政、物价部门批准,擅自设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擅自改变政府非税收入项目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的现象,也没有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违规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强制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或将已明令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取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