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城市市容综合管理标准(暂行)》和《丹东市城市市容管理检查考评办法(暂行)》颁布实施后,丹东市内各区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将两个文件落实到市容环境综合管理与相关检查考评工作中,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有重点、分阶段把市容环境整治新《标准》和新《办法》逐条落到实处不打折扣。振兴区以辖区22条主干道为重点,按照《标准》加强对沿街各类城市乱象的治理,对辖区现有“爱心亭”、便民摊点、废品收购、塑钢铝合金加工、修车业户等进行全面摸排清理;对《标准》确定的马路市场进行调研摸底,就部分市场取缔后商贩分流、暂留马路市场布局与管理等问题逐一论证,确保实现平稳过渡;同时根据《标准》对全区市容和环境卫生、马路市场、牌匾广告等管理规范进行修订补充。丹东市公安局全局上下切实增强参与市容环境常态化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各区分局帮助政府相关部门搞好执法人员上岗前培训,明确公安机关查处阻碍执法行为依据、证据,引导相关部门执法人员规范执法;对干预或阻碍整治工作的黑恶势力和挑头闹事人员,快速反应、依法处置,确保各区市容整治工作顺利安全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