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中央、省对收费项目的调整政策,沈阳市财政局编制了《2014年沈阳市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并在沈阳市政务公开服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目录中涵盖了市本级65个有非税收入的主管部门共计233个非税收入项目。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95项,政府性基金13项。较去年相比,取消了财政部门的中级会计电算化考试费;文化部门的图书超期使用费和图书损坏赔偿费;国土部门的城市私房占用费和城市临时占地费;水利部门的清淤费;缓征国土部门的征(土)地管理费、水利部门的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及物价部门的价格调节基金,缓征期至2015年2月1日。上述项目将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10亿余元,其中市本级4.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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