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财政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始终坚持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不断强化措施,创新办理工作方式方法。2014年,市财政局共承办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13件,政协三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5件,接到建议和提案后,根据《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酒政办发〔2014〕17号)的整体安排部署,进行了认真地梳理和分析,拟出了具体分解承办意见,一是领导重视,实行“四定”原则,即定责任领导、定责任科室、定办理时限、定办理要求的办理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分解到科室、单位,对涉及民生工作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的的建议、提案实行“一把手”督办责任制;二是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市财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与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推动财政工作紧密结合,要求18件建议提案全部做到现场办理,把服务意识贯穿于整个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带着感情为代表、委员服务,抓紧对接研究,速办、办好;三是注重答复意见与加强沟通,争取理解和支持,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做到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让社会各界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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