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财政厅、人力资源保障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社〔2014〕34号,以下简称《通知》),这是加快提升我省劳动力职业技能水平、全面助推和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劳动力稳定转移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通知》较我市现行“双转移”政策有较大突破:一是补贴对象扩大为本省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乡劳动力,不再受是否城乡户籍、是否在岗的限制;二是在原补贴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基础上,将获得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纳入补贴范围;三是补贴资格从原来只能由培训机构申请补贴扩大为符合条件的个人、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均可申请;四是补贴次数从原来每人只能申请补贴一次调整为每提升一级资格等级就可享受一次;五是补贴项目从原来的职业培训鉴定补贴扩大为通过竞争性分配用于技工院校与产业园区合作的培训项目、品牌培训项目、创业培训项目、职业(工种)开发、人力资源调查与政策宣传、培训设备购置支出等。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培训机制、加大保障力度,尽快启动修订我市配套办法,让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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