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4日,深圳市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组织召开会议传达贯彻2014年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龙华新区直属各预算单位、各办事处参加了会议。
  会上,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副局长费晓愈传达了2014年全市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对财政管理方面改革的重要内容做了特别强调和说明。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做出重要部署,将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性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作为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主体,龙华新区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约法三章”有关要求,按统一部署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入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加强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同时注重制度建设,有效保障改善民生。
  会议强调,为贯彻落实全市财政会议精神,结合龙华新区实际,从以下几方面做好财政管理改革工作:一是完善政府全口径预算体系,细化预算编制,完善项目库管理,修订完善支出标准体系,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从2015年起,根据市统一部署,将龙华新区部门预算单独汇编成册报市人代会审议。二是建章立制,确立预算公开的制度规范,同时按要求做好新区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各单位作为信息公开主体,按照职责进行预算信息公开并主动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积极承担被监督责任。三是落实国家审计署债务审计有关要求,控制地方债务风险,强化债务管理。四是改革和完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模式,构建绩效评价机制。五是盘活存量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运转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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