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财政局在严格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规定的基础上,改革创新,强化监管,提高效率。一是对盐田区医疗卫生系统货物类项目试行批量集中采购制度。出台《深圳市盐田区医疗卫生系统批量集中采购试行方案》,自2014年6月起由盐田区卫计局对区各医疗卫生单位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货物类项目进行统筹管理,批量采购,改变过去各医院“各自为政”的分散式管理模式,节约采购成本,优化资源配置;二是改革评审专家组成制度。盐田区医疗卫生系统采购项目评标试行采购单位不再派代表参与评审活动,改由盐田区政府采购中心在全市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确保评标环节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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