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聚焦“四风”,不走神、不散光,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最后一公里”问题,特别是个别预算单位反映财政“经费拨付效率低”的问题,该局高度重视,对申请经费件从收文、审核、审批到拨付等各个环节进行了全面梳理,走访了部分预算单位,深入分析查找了原因,制定了整改措施,通过建章立制、梳理流程、优化程序、强化培训,着力改进财政服务品质,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
  一是聚焦“四风”问题,抓好建章立制。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重点建立党政信息、会议议事规则、机关公文处理、保密管理、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共6项管理制度;坚决反对官僚主义,重点建立完善窗口服务、临聘人员管理等2项管理办法;坚决反对享乐主义,重点建立完善局属物业管理、请休假管理等2项规范制度;坚决反对奢靡之风,重点建立机关经费支出、公务接待、探视慰问等3项专项制度。
  二是立足制度创新,建立现代财政制度。2014年上半年制定并出台了《罗湖区因公出国(境)经费使用办法》、《罗湖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罗湖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罗湖区财政预算准则》,其中《罗湖区财政预算准则》专门章节规范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财政资金再分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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