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制定出台了《宝安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细则》,2014年安排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953万元,扎实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引导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走出家门积极就业,并使残疾人就业“进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积极帮助区内残疾人实现人生价值。根据该细则,宝安区从2014年1月起在全市范围内率先为上岗就业残疾人发放每人每月1000元的稳岗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同时,对稳岗1名残疾人2年以上的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劳动保障扶助。据统计,今年以来,宝安区累计发放残疾人上岗稳岗补贴153.9万元,上岗就业残疾人259人;给97家用人单位,发放劳动保障扶助6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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