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锦州市出台《关于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明确建立职业培训补贴直补企业制度、新型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创新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健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使用制度和健全企业技能人才使用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助力企业加快发展。
  一是职业培训补贴直补企业制度。锦州市对按要求开展在岗职工技能培训的企业实行适当补贴制度。凡具备企业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资质的企业,对新招聘或转岗人员开展企业职工岗前培训,且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每人800元的标准;对签订3年以上劳工合同人员开展紧缺高技能人才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且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师(二级)按每人1800元、高级技师(一级)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以直补企业的方式,给予一次性职业培训(鉴定)补贴。
  二是新型企业职工培训制度。指导企业广泛开展岗前培训和在岗技能提升培训,通过进修培养、业务研修、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职工的职业素养、技能水平和创新能力。企业每年对技能岗位职工的技能提升培训,不能低于技能岗位职工总数的20%。
  三是创新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制度。锦州市在国家职业标准统一框架基础上,积极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模式。企业可根据生产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类型等不同要求,采取考核鉴定、考评结合、业绩评审等方式,重点评价企业职工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并按规定晋升相应职业资格。对于在企业生产一线掌握高超技能、作出重大贡献的骨干人才,可破格或越级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同时鼓励企业建立完善技术带头人制度,在关键岗位、核心技术等领域设立 “首席技师”,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收入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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