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5日,辽宁日报记者从省公安消防总队获悉,在我省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大洼县消防大队将大洼县中医院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大洼县政府经研究决定对其进行整体动迁。目前,划拨的2700万元动迁资金已经到户,由县财政局统一管理,动迁工作正在等待县规划局整体规划。
  为确保该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在等待动迁的同时,县政府责成相关单位着重就医院目前消防安全管理,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分析;大洼县中医院也积极成立志愿服务组加强对单位的夜间值班及防火巡查力度;消防部门成立了技术服务小组,对隐患整改给予全程专业指导,与县政府相关人员密切协作,就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展开深入研讨,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
  同时,辖区消防大队还加强了对该单位的督促检查力度,列管监督员与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了一对一上门服务机制,定期进行现场指导,并责令成立了企业消防安全监管小组,严防死守医院消防安全,严格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定人定岗定责定位,切实加强防火巡查检查,加大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全面打造无缝隙防火监管体系。

 

 高顿网校官方微信
扫一扫微信,关注*7财经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