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新宾县积极开展财政支持金融改革创新工作,以加强金融对“三农”发展的扶持,为了不断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大涉农资金投放,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该县主要开展了以下两项财政促进金融支农政策措施工作,一是实施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增量奖励政策;二是实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
  新宾县财政局依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申报中央财政定向费用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和协调县域金融机构认真申报相关政策奖励,从2012年至今已有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农村信用社、建设银行及新宾抚银村镇银行5家县域金融机构符合奖励条件,争取到上级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435.15万元,同时新宾抚银村镇银行由于建于2011年末属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根据文件要求符合中央财政定向费用补贴条件,因此争取到上级财政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1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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