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粤财监〔2014〕15)要求,我市2014年对医药、公共交通等重点行业开展联动检查。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构建财政“大监督”格局,今年的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由会计科牵头,监督检查科、各区财政局共同参与完成。


  根据今年的检查重点,在广泛征求市国资委、各区财政局和局有关科室意见并结合工作实际的基础上,最终确定6户医药企业和基层医疗机构、3户公共交通国有企业和3户行政事业单位为本年度的重点检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