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为解决企业、社会各界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服务企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鼓励我市更多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缓解融资困难问题,实现跨越式发展,我局会同市相关部门修订完善了《珠海市企业上市奖励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扶持企业上市力度,更好地推动我市企业上市融资,做大做强。


  多年来我市出台了若干关于政府奖励企业上市的政策,按照市领导的指示,并结合国务院批准“新三板”扩容至全国的精神,我们梳理了历年来出台的有关政策,结合新情况和我市实际,重新制定了统一规范的奖励企业上市政策文件。新办法规定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以及境外上市给予财政奖励,同时鼓励已上市的企业再融资、兼并重组。


  相比旧的政策,新的办法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明确财政资金的补助范围、奖励标准,以及申请拨付流程和受理时限,很大程度地提高了政府部门工作效能。二是扩大挂牌新三板企业奖励的范围,从原先限于高新区的企业扩容至全市范围,助力中小企业冲击新三板。三是调动各区政府参与做好上市奖励工作,形成“全市一盘棋”的观念,促使各区更好地落实区级配套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