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工资支付保函和进度款支付比例 降低工程风险 2014-06-11 近年来,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大中型项目不断增多,投资数额不断增大,为了有效防范工程款支付风险,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针对工资支付保函和工程进度款等几个关键环节进行了研究和讨论,共同把好工程款支付审核关。


  工资支付担保方面,凡是政府投资重大项目,严格落实中标施工承包商劳动工资支付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合同金额5%的规定,并作为工程款支付的前提条件,以免我市重点项目因拖欠工人工资而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进度款支付比例方面,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对进度款支付比例“应当为已经完成合同工作任务的百分之八十”的规定,并督促中标后所签订合同约定的支付比例与招标文件规定支付比例不一致的建设单位及时进行整改,统一支付比例,以防范建设资金超付风险,促进工程完工后尽快办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