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珠海市财政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了《2014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财政补贴的通知》,于2014年7月起开始执行。
我市此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含未成年人医疗保险,下同)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含门诊统筹25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325元和100元(含门诊统筹25元)。按照省文件要求,我省201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贴标准需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以上。因此,我市于2014年7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财政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300元提至340元,略高于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