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6月,为促进珠海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合理控制投资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刘小龙常务副市长的指示,市财审中心就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制度开展专题调研。通过走访我市有关部门和召开工作座谈会,听取行业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到深圳、广州、东莞、南京、苏州以及香港等地调研,学习和借鉴先进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理念和成功经验,形成“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制度”专题调研报告,得到了市领导的高度评价。


  市财审中心通过深入调研,结合审核工作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制度原因,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制度的建议。


  一是修订完善《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配套制订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设计、建设和项目主管部门等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的职责,确立财政投资审核法律地位,理顺变更审批权限和程序,明确项目资产监管责任;二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分级设置项目储备库,进一步增强政府投资项目的计划性;三是建立公众参与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决策科学性和透明度,减少项目实施的矛盾和冲突;四是明确划分市区投资主体,逐步推行“以奖代补”,增强代建单位的控制投资意识和积极性;五是严格执行《珠海市抢险和应急工程管理办法》,落实问责制度,规范应急工程管理;六是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责权利,绩效考核结果与建设单位管理费挂钩,提高建设单位加强控制投资的积极性和项目管理水平;七是强化限额设计,改革工程设计取费方式,增加设计方案经济合理性审查的刚性要求,建立行业标准化的造价指标,合理控制投资成本;八是加强项目实施监管,增加招标文件(合同)造价条款审查和全过程造价监管,建立科学询价机制;九是尽快研究制定《政府投资项目资产管理办法》,加强项目涉及的拆迁资产以及建成资产的管理,建立项目后评价机制,充分发挥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十是完善行业信用体系和联合监管机制,加强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行业行为,确保服务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