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市财政局印发《珠海市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将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与各区财政收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出、债务负担、常住人口、财政供养人口、学生数等因素相挂钩。
《办法》指出,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不规定具体用途,由接受补助的区(经济功能区,以下简称区)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办法》详细列出了转移支付金额的确定、标准财政收入的核定和标准财政支出的核定的具体计算公式。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金额根据各区支出保障情况、财政收支情况、债务负担情况综合确定,即:某区均衡性转移支付金额=某区支出保障转移支付+某区标准财政收支转移支付+某区债务负担转移支付+西部地区及海岛附加转移支付(仅限西部地区及海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