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自2007年启动历时6年以来,西安市财政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办发【2010】27号)精神,积极筹集资金,履行工作职责,着力保障市文物局、市申遗办组织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过程经费的需要。截止2013年末,省市级财政累计拨付申遗专项工作经费1156.95万元,为我市成功申报和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名录,起到了积极地促进和保障作用。
  近年来,市财政紧紧围绕市文物局申遗工作的重心,按照申遗工作阶段逐项落实工作经费。一是自申遗工作进入实质性申报阶段以来,市财政年度预算每年安排专项经费200万元,专项用于保障市文物局组织申遗过程发生的工作经费的需要;二是对小雁塔按照申遗方案进行的环境整治、文物本体保护、汉长安城申遗增设管理用房等项目,市财政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规定要求,委托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项目评审,并依据评审结果给予了相应的支持;三是安排丝绸之路宣传工作经费52.5万元,支持借助各种新闻媒介和手段,宣传我市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唐大明宫遗址、大雁塔、小雁塔、兴教寺5处遗产入选为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和调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和支持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为进一步强化中省财政支持我市大遗址保护工程力度,多年来,市财政积极会同市文物局,不断加强与省财政厅、省文物局的联系和沟通,主动反映情况,汇报我市大遗址保护和申遗工作的进展情况、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畅通信息渠道,包装策划项目,争取中省支持。截止到2013年底,累计取得中省财政支持我市大遗址保护项目专项资金63484万元,为我市成功申遗,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等5处遗产点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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