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西安财政局起草并与市旅游局联合制定的《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旅游局关于支持旅行社加快发展奖励扶持的意见》(市财发[2014]99号)正式印发全市各旅行社执行。
  该政策从 2013 年 1 月 1 日起 实施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止,从旅行社接待国内游客、入境游客、入境自主外联、旅游专列、旅行社品牌扶持及规模化经营等六个方面对我市范围内符合扶持条件的旅行社进行资金奖励,预计每年安排奖励资金600万元,旨在进一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大力开拓西安旅游市场特别是入境游市场,鼓励我市旅行社积极招徕国内外客源,扶持旅行社做大做强,加快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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