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安庆市财政局于2013年底至2014年初集中组织开展了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建设工作,目前已经初步完成70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其中处级以上干部18人)电子廉政档案的录入建档等工作。
  一是明确电子廉政档案建档对象和内容。明确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为建档对象。将干部基本情况、财产登记情况、家庭收入、配偶、子女出国(境)、违法违纪等情况全部录入电子廉政档案,并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内容。
  二是适时充实完善电子档案。通过建立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形成“数据库”,有效组织开展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的动态管理。明确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廉政档案先经所在科室、单位审核后报局监察室,及时充实完善电子廉政档案内容。
  三是强化工作动态监督。干部电子廉政档案管理系统包括16份表格,内容涵盖了领导干部遵守《廉政准则》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等记入个人廉政档案。市纪委将以此为依据,为每名建档对象建立电子廉政档案,实现廉政档案的电子信息化管理和廉政档案联网对接,进一步提高廉政监督的时效性。
  四是严格建档规范运用。局纪检监察室负责电子廉政档案的建档、查询和解释工作,并实行严格的调阅审批制度。在档案运用方面,凡涉及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的,局纪检监察室将依据廉政档案进行廉政审查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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