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的规定,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4〕2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13〕4号)和《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成财监〔2014〕11号)要求,现将成都市财政局2014年会计监督检查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对财政中心工作、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规范经济秩序,维护财经纪律。
 
  二、检查对象
  (一)医药行业
  (二)公共交通行业
 
  三、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以被查单位2013年的会计信息质量为主,必要时,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和延伸至相关单位。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核算情况。重点检查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设置,会计账簿、会计核算、财务会计报表(报告)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被检查单位适用的财务规则、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被检查单位的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
  (三)财税政策执行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四)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绩效工资发放情况;是否挪用预算资金购买商业预付卡、是否利用购卡进行公款消费等;
  (五)是否设立“小金库”;
  (六)对医药行业检查的重点内容为会计核算、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内部管理、职工薪酬分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对公共交通行业检查的重点内容为会计核算、成本费用和利润构成、盈利水平、票价形成机制、职工薪酬分配、固定资产购置、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对在建的轨道交通企业还应关注基建投入、成本核算、成本收回渠道等。
  (七)其他相关情况。
 
  四、检查名单
  (一)医药行业: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
  (二)公共交通行业:成都公交集团北星巴士有限公司、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以上公示事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人:成都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处  王阳开
  联系电话:(028)61882605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31219房;
  邮编:610041。
  成都市财政局
  2014年5月5日

 

 高顿网校官方微信
扫一扫微信,关注*7财经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