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大提出推进决算信息公开须做到“七要”:
  一是公开主体要明确。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政府总决算及本级汇总的“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工作。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工作。
  二是公开范围要全覆盖。按照国务院要求,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都应当公开部门决算部门及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决算,决算公开范围原则上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
  三是公开内容要完整细化。在公开形式上,财政总决算增加收入来源、资金运用结构饼状图,“三公”经费支出分项柱状图,增强公开可读性;在公开范围上,对决算报表格式进行调整,加强公开的完整性;在公开内容上,严格按财政部的要求执行,增强公开的规范性;在“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上,要求公开更加具体,因公出国(境)费要说明组团次数、人数、出访内容等,公务用车购置费要说明车辆购置数及保有量等,公务接待费要分别说明批次、人数、经费总额等,增强公开的准确性。
  四是公开格式要统一。市财政局已制定了部门决算信息公开6张表格和2种文字说明的统一模版,并及时召开全市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培训会,对101家市直部门和各区财政部门进行集中培训,通过培训详细讲解了表格模板填报与公开方式。
  五是解释说明要通俗。为便于公众理解,在文字说明部分,要求各单位公开本部门机构设置、人员构成、收支决算数据增减变化、项目支出投向及成效等情况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六是公开时间要及时。为方便媒体和公众查询公开信息,2013年度财政总决算在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10个工作日内公开,市直部门决算公开的时间统一为2014年10月30日当天下班前。
  七是公开位置要明显。2013年度市本级财政总决算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站和市财政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各部门决算信息应以本部门门户网站为主要公开形式。决算信息应在网站首页明显位置设专栏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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