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修订的《办法》一共包括总则、会计账套核算、岗位设置、收支流程、印鉴、银行账户等十章,共二十五条规定和4个附件,增加了岗位设置、收支流程、银行账户、对账等方面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一是建立会计牵制机制。改变业务模式,由一名会计人员审核负责制变成前台、后台会计交叉循环审核的业务模式。二是建立人员责任制。从村(居)民小组报账员、村(居)委会报账员、前台会计、后台会计到中心主任,逐级明确各涉岗人员的职责。三是建立票章保管制。明确各类票章必须分人保管。四是建立定期对账制。村(居)民小组、村(居)委会、“三资”代理中心和银行四方之间定期对账。《办法》将风险防控贯穿始终,并对报账支出、对账等流程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现,简单明了,通俗易懂,便于工作。
本《办法》的修订,进一步健全我市村集体“三资” 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会计核算代理服务程序,修补村集体资金管理漏洞,为村集体资金装上“安全锁”和“防盗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