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制度建设,乡镇非税收缴改革稳步推进提供制度保障。百色市所属各县(区)财政部门认真按照财政部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根据乡镇非税改革需要制定、出台了推进乡级收缴管理改革改革计划、方案、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对改革目标、步骤、时间、办法等进行详细规定,为改革顺利推进提供了制度保障。积极将非税收缴改革向各乡镇延伸,将符合条件的乡级执收单位纳入改革范围,目前全市各县区已按规定将大部分乡镇非税收入执收单位纳入非税收入收缴改革范围。2013年至今,全市共有328个乡级执收单位纳入收缴改革范围,纳入改革的资金量达13901万元,占非税收入总额的1.5%;通过非税系统收缴资金5381万元,占全部非税收入总额的0.6%,为进一步提高乡级非税收入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规范管理方式,确保非税收入资金安全。督促各非税代理银行严格按照非税收缴改革相关制度规定,将每日代收的资金实时划转国库单一账户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并要求各代理银行按规定在办理同城跨行非税收入收缴业务时及时将执收单位开具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贷方凭证(第三联)送达收款人开户银行,切实有效防止代理银行发生收入不入账、借故占用财政资金、不及时汇划资金多次发生拒收、压票行为等违规现象,保证收款人开户银行及时入账,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存财政专和上缴国库,确保资金安全。
三、创新征收管理模式,确保非税收入及时缴库。一是市本级加强了对收缴笔数与资金量较大的学校类单位和重点非税收入执收部门的管理,对其收费全部实施直接缴库管理,取消过渡户和非税收入汇缴专户,使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直接收缴非税收入。采用直接缴库管理模式,有效防止非税收入被截留、坐支、挪用等现象的发生,确保了非税收入资金的及时入库和收缴安全。二是各县(区)积极探索构建非税收入税式管理服务规范与管理制度新模式,对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实行电子化对账,加强乡镇非税收缴改革督查工作,尝试由乡镇财政所通过非税系统代开《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乡镇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项目和资金全部纳入非税系统管理,保证财政部门对相关非税数据进行实时监控,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确保非税收缴资金的安全监管。
四、完善收缴系统平台,提高系统收缴非税资金的规模和比重。积极推广使用非税收缴管理系统,尽可能使用系统来收缴非税收入,不断提高系统收缴资金占全口径(含通过非税管理系统、就地缴库和横向联网系统收缴三种方式)非税收入的规模和比重。非税收缴管理系统显示,2013年以来,全市通过非税系统收缴非税收入达753484万元,占全口径非税收入总额的比重为84.19%,其中:市本级296369万元,占比93.89%;右江区20958万元,占比74.43%;田阳县59339万元,占比53.54%;田东县72587万元,占比83.98%;平果县126109万元,占比91.44%;德保县28038万元,占比75.03%;靖西县88843万元,占比100.73%;那坡县999万元,占比14.08%;凌云县8583万元,占比97.13%;乐业县6970万元,占比62.57%;田林县8539万元,占比69.49%,隆林县13509万元,占比51.58%;西林县22641万元,占比91.11%。
五、加强调研分析,确保非税收缴改革的顺利开展。各级财政部门在确保非税收入报表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反映征收情况下,从非税收入管理方式、类别等层面,分析政策执行情况、非税收入收缴情况、非税收入增减变化因素和非税改革成效等,不断强化我市非税收入征收情况历年数据统计及趋势分析工作,通过查不足、增措施,认真分析非税收入预算执行情况;结合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实际展开调查研究,为政府制定政策和领导决策提供详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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