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财政支出任务,我市财政部门多措并举,积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及时分解下达任务,落实责任。按照自治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进度上半年要达到43%以上、全年要达到90%以上”工作要求,市财政及时将任务分解下达各级财政部门,建立预算执行“一把手”负责制,将责任落实到个人,通过加强领导、高位推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
二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大力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切实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突出位置,上半年,民生支出完成88.74亿元,同比增支16.53亿元,增长22.9%,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重79.46%,比上年同期提高3.59个百分点,有力促进和改善民生,确保了教育、农业、水利、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相关目标的实现。
三是建立预算执行长效工作机制。在全市实施预算执行通报制度,对措施不力、执行较慢的单位和县(区)进行约谈,切实提高预算执行力。市本级及时将上级专款兑现情况上传OA系统,供各业务科室了解项目执行情况,有效促进了专款支出进度。
四是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市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收支任务完成情况,先后分6个督导组赴各县(区)检查督导落实。市财政部门利用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回头看”之机,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同时,有力督促各级财政部门加大支出力度。
五是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调度。6月份,全市共获自治区超调资金9亿元,为支出提供有力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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