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长春市被省政府正式确定为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成为我省、我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战略选择。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高广滨在全市民营经济、科技创新、招商引资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把发展民营经济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如何发挥财政这个经济杠杆作用,成为摆在长春财政部门面前的新课题。
  作为政府重要的宏观调控部门,财政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石,财政的支撑能力和支持力度对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至关重要。在贯彻落实省、市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各项政策过程中,长春市财政局将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作为新一轮财源建设的前台戏和重头戏,坚持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不断理清工作思路,完善财政融资支持政策,选准反作用于经济的主攻方向,整合财力、创新模式、主动作为,切实加大措施力度,助力长春市民营经济腾飞。
  为破解民营经济发展遇到的资金瓶颈,长春市财政积极搭建资金支持平台,着力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示范和带动作用,创新投入方式,以小撬大,放大资金效应。
  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应
  长春市中小企业担保融资平台的建立就是长春市财政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有益尝试。长春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是长春市政府出资设立的吉林省内*9家专业担保机构。从2011年开始,市财政每年向市担保公司注入3250万元担保资金,使担保机构资金放大功能日益增强。仅2013年当年,市担保公司就为866户中小微型企业提供担保贷款987笔,实现新增担保额达120.5亿元。市担保公司仅以占全市担保机构10%的注册资本金(6.25亿元)实现了54%的担保贡献度(120.5亿元)。
  截至2013年末,市担保公司已累计为4466户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累计提供5537笔贷款担保,担保金额达450.5亿元。在担保期内得到扶持的企业,预计可增加销售收入820亿元,新增利税128亿元,新增就业机会5万余个,为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稳定长春市的社会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
  长春市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的成立就是长春市财政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的探索。围绕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突出解决重点企业的加快发展问题,2012年3月市财政出资成立了长春市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新投公司从成立之初就着力于创新投入方式,按市场化模式进行股权、债权、基金投资。2013年,新投公司三个平台业务全面展开,当年资金投放规模3亿元,成功发行了首支生物产业基金,引导外部资金2400万元,迈出了我市以创新方式推动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一步。
  截至目前,新投公司累计为52家企业提供资金支持6.28亿元。其中,股权投资0.53亿元、债权投资4.8亿元、基金投资0.95亿元。不仅如此,新投公司与光大银行开展了资金和项目上的深度合作,光大银行对新投公司设立的基金提供比民间募集更低成本的募资渠道;与浦发银行、吉林股交所共同推出了“股通宝”产品,对四板挂牌的中小型企业提供股权质押型融资综合服务。
  政府购买服务 丰富支持政策
  从2013年开始,针对市中小企业服务大厅的中介机构,市财政系统试行了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中小民营企业所需的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法律咨询等业务,由中介机构低于市场价格提供,对中介机构低于市场价格的部分给予适当补助,当年有525户中小、民营企业受益。同时,针对中小民营企业开展了融资租赁、无抵押贷款试点、物权收益抵押贷款。
  此外,市财政还对首次进入年度世界500强、全国民营企业500强和行业百强的民营企业,给以 100万元以上,*6可达500万元的奖励。支持民营企业开拓市场,将对大企业与小微民企产业融合给予双方奖励,对民企境外参展给予补贴。在推动科技创新方面,重奖民营企业获国家和省级认定的创新基金项目,对民营企业与重大产业技术平台的合作给予双方资金奖励,推动产学研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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