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低保资金真正补助到低保对象手中,有效解决贫困家庭的生产生活困难,今年以来,株洲县着重着加强对城乡低保资金的管理工作。
一是据实据理分类,力促应保尽保。对于城镇低保和城乡低保,株洲县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要求进行分类管理,合理划定补贴线。目前,株洲县城镇低保共分为三大类,分别按205元至420元每人每月的标准进行补助;农村低保分为三类,分别按90元至100元每人每月的标准进行补助,努力做到应保尽保。截至7月份,今年株洲县已发放4351户5708名城镇低保对象补贴资金868.5万元,发放9657户12061名农村低保对象补贴资金615.6万元。
二是定期定向清查,力争能进能出。县财政主动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清理专项行动,每年开展1—2次,形成了“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今年上半年,株洲县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救济对象清查,清除减少城镇低保532人,目前,还正在对全县的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地清理。
三是多方多措监管,力求公平公正。城乡低保关系到广大城镇和农村低收入家庭的现实权益,关系到社会公平、和谐稳定。为确保城乡低保对象应保尽保、相关工作公平公正,株洲县对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对象的信息都进行了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努力确保补贴资金真正落到实处。
高顿网校小编寄语:如果容许我再过一次人生,我愿意重复我的生活。因为,我从来就不后悔过去,不惧怕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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