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确保足额安排教育资金投入。按照“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的要求,年初把教育支出预算做细做实,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实保障教育资金需要,保证财政教育支出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
二是确保实施校舍标准化建设工程。将长期保留的学校和乡镇学校优先纳入校舍标准化建设范畴,重点加大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建设投入力度,在项目投资、软硬件建设方面予以倾斜,逐步实现乡镇学校与区直学校在办学条件上均衡发展。
三是确保加强教师队伍素质建设。加大中小学教师培训力度,建立义务教育教师正常的补充调剂机制、聘任机制和教学质量评估机制,提高义务教育教师素质,促进义务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四是确保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推进教育机会均衡。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推进教育质量均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