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吉安县社保局获悉,根据省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该县社保局提高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养老生活补助标准,不断提升群众对社保民生的满意度。
  据统计,今年吉安县调整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生活补助人数共有173人,调资后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生活补助月净增加5190元,即从今年1月1日起,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及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享受养老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305元调整为335元,调整后的养老生活补助及补发今年1-6月份的养老生活补助总额31140元,于7月份全部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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