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罗湖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进情况
从2008年起,罗湖区开始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按照“总体规划、先试点后推广、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推进。六年来,罗湖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不断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
(一)改革历程
1.积极筹备,启动试点。
2008年,罗湖区财政局按照财政部在“十一五”期间全国国库改革要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经过实地调研和论证,制定了《罗湖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罗湖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和《罗湖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2008年8月1日,罗湖区财政局、笋岗街道办事处、翠园中学作为全区*9批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单位正式启动。
2.积累经验,全面实施。
2009年,在总结试点运行经验的基础上,全区继续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第二批的有教育、卫生、城管等三大系统68个预算单位,纳入第三批的有人大、政协、区属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以及体育、文化、广电事业等60个预算单位,纳入第四批的有公、检、法、司系统和各街道办事处27个预算单位,这三批单位分别于2009年6月1日、9月1日、12月1日上线。至此,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不含罗湖医院等4家医疗单位及武装部)已在罗湖区全面铺开,当年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总数达158个。
3.深化改革,完善提高。
2010年,罗湖区财政局在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配套改革,及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上下功夫。7月1日在全市各区中率先启用工资统发系统,进一步提高了各预算单位每月工资发放的效率。
2011年,通过集中支付系统做好全区聘任制公务员社保、职业年金的缴交系统支持工作;并按市财委要求,罗湖区在全市率先上线财政部查询地方集中支付业务平台系统。
2012年,十个街道办事处的编制内人员工资纳入工资统发系统,实现了工资统发系统的全覆盖;完成了预算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系统支撑。
2013年,为全区83个社区工作站开设零余额账户,保证预算安排资金指标直接下达,避免主管部门因拨付程序过多造成时间延误;将罗湖区就业专项资金、产业转型升级等财政专项资金和部分政府性基金支出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积极稳妥推进罗湖区公务卡改革,确保了罗湖区公务卡在12月1日实现全面上线,所有上线区级预算单位全面采用公务卡结算。
二、改革成效
(一)规范了账户管理。改革后,各单位自行开设的账户全部取消,改变了以往预算单位重复和分散设置账户的现象,各单位经批准设立的账户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有利于财政部门掌握资金全貌,防止出现财政资金体外循环及私设“小金库”等违规现象。
(二)提高了资金支付效率。改革后,预算单位在批复用款计划后即可按程序将资金从零余额账户直接将资金支付给供应商,减少了中间环节,大大提高资金支付效率,资金及时、安全到达供应商。
(三)提高了资金安全管理水平。改革后,财政资金在实际支付行为发生前,预算单位财政资金都留存在国库行,防止发生资金被预算单位截留、挤占和挪用的问题,确保了资金的安全。同时有利于政府加强资金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5效益,集中资金办大事。
(四)增强了预算执行透明度。改革后,财政部门、预算单位、金库、代理银行等部门通过金财系统进行连接,预算执行信息实时反馈,资金支付规范、公开、透明。
(五)设置了“防火墙”保护了干部。改革后,财政资金全部进入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系统实现对每笔财政资金流向和流量的全过程监控,监管关口前移,将传统的事后监督转变为全过程监督,保证了人大通过的预算严格执行,以及中央严控“三公”经费,厉行节约政策得到切实落实,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发生,保护了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