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投资评审即对财政使用情况*4的监督方式。
  布尔津县财政局采取以下四项措施,规范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一是规范评审定位。只对完成预算编制的或项目已经竣工结算的项目进行评价和审核,政府性融资安排的建设项目、企业或单位负债融资但需政府筹资偿还或需政府出台收费政策偿还的融资项目、政府国有资产产权或使用置换权方式安排的项目列入必审范围。
  二是规范评审流程。年初由各股室编制当年应进行投资评审的项目清单,评审中心制定年度评审计划,在预算执行中督促项目建设单位适时进行投资评审。对未纳入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明确股室筛选报送评审的职责。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将工程立项文件、预决算报告等资料送投资评审中心评审。
  三是规范成果应用。评审结论作为财政调整预算、核拨款项、项目招标、政府采购、办理结算、批复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交付资产的依据之一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各股室须在拨款单后附财政投资评审结论方可拨付资金。
  四是规范队伍管理。提高评审队伍素质,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价和审核。出台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办法,严格管理评审工作的开展,确保评审报告真实、准确、合法。
  高顿网校小编寄语:画工须画云中龙,为人须为人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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