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享有规定的补偿,这也是保障其权益的重要措施。
  按照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省军区司令部印发的《安徽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办法》的要求,自今年起,我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实行城乡统一标准,按义务兵家庭所在县(区)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发放,据此新规,我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再次提高,义务兵家庭最低可领取7193元,比去年最低的5570元提高1600多元。日前,我市各级民政、财政、征兵部门按照文件规定,严格审查发放对象,规范审批程序,全市5034户义务兵家庭的优待金共3824.03万元将在规定时间发放到位。
  高顿网校小编寄语:电带着光明和力量,吞没了时间和空间,载着人的声音跋山涉水,它虽然默默无闻,但却是人类最伟大的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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