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促进无锡市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转型升级、做大做强,近日,无锡市出台办法扶持市区企业上市。
享受扶持奖励的企业包括:凡在无锡市区依法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 且主要税收贡献在无锡市区的企业;企业上市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并获证监部门或相关单位确认的拟上市企业;企业在境外上市,享受同等扶持政策,境外电子报价板(OTCBB)等场外交易市场挂牌的除外。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标准给予奖励:报江苏证监局辅导并取得备案通知书的拟上市企业,奖励5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申请材料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的拟上市企业,奖励5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境内A股上市的企业,且募集资金80%以上投资无锡地区,奖励100万元;企业在境外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企业,且募集资金80%以上投资无锡地区,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收购控股上市公司(“买壳”、“借壳”),且将工商注册地迁入无锡市区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企业在“新三板”成功挂牌一次性奖励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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